【小提醒】
本職缺不列入115-1學期實習學分,請注意每學期最低修習學分數規定。
【職缺介紹】
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辦理「115 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」,歡迎符合資格之同學踴躍報名。
一、計畫目的
為提供設籍桃園市之大專校院學生安全工讀環境,並協助青年累積職場實務經驗,以利未來適性就業。
二、工讀名額
本計畫共提供 397 名公部門暑期工讀名額。
三、工讀期間
115 年 7 月 1 日(星期三)起至 115 年 8 月 31 日(星期一)止。
四、工讀單位
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、各區公所。
五、薪資待遇
工讀期間每月薪資新臺幣 29,500 元,工讀生須自行負擔勞保、健保個人負擔金額。
六、報名資格
(一)一般對象: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
- 本人設籍桃園市。
- 現就讀國內各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。
(二)簡章另列有特定對象加列資格。
(三)應屆畢業生、延畢生、假日進修部學生、空中大學生、研究生及當年考上但尚未就學者,不符報名資格。
七、報名期間
115 年 4 月 1 日(星期三)起至 115 年 4 月 15 日(星期三)止。
八、報名方式
(一)第 1 階段:先完成線上報名並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志願。
(二)第 2 階段:完成線上報名後,須於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各項應檢附證明文件。
(三)不受理現場送件。
九、重要期程
(一)補件期限:115 年 4 月 24 日(星期五)下午 5 時前。
(二)初審合格名單公告:115 年 5 月 8 日(星期五)。
(三)志願分發結果暫訂公告:115 年 6 月 12 日(星期五)。
十、補充說明
(一)本計畫不配合學校實習課程。
(二)最新消息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查詢。
十一、聯絡方式
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就業促進課
電話:(03)3322101 分機 8017 林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