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 您好:
若您有意申請本系「先修研究生」,請於第十週(11月13日(四)17:00)前備妥資料(請參考附件),送達系辦,謝謝。
相關規定摘要,請參考:
- 申請資格與方式
申請為先修研究生者,應於第六學期(三年級下學期)或第七學期(四年級上學期)的第十週結束之前提出申請,並填寫申請表、備妥歷年成績單及其他有利審查之 資料
- 相關規定與表單下載
本系系網首頁 > 相關法規(表單下載) > 大學部學生>系所法規 > 財務金融系碩士班先修研究生甄選規定;或請連結。
- 資格與入學說明
取得先修研究生資格後,仍須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考試入學,經錄取後方可正式成為本系碩士班研究生。
- 資料填寫注意事項